建设工程施工(大白分项)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人: ××× (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 ×××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形式:
1.5.合同工期:
二、责任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责任承包范围: 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 大白 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3.大白工程:
3.1按施工图及技术交底要求刮大白;
3.2自带搅拌大白的机械、工具;
3.3负责搭建搅拌大白的工作间、库房;
3.4按施工进度提供准确的材料计划;
3.5工程上所有的刮聚合物砂浆找平、刮(刷)大白工程;
3.6负责室内、外顶棚的砼表面打磨、找平、刮大白等工作;
3.7负责室内、外棚角的找直维修工作;
3.8刮大白要做样板层;
3.9在现场的大白等材料要堆放整齐;
3.10大白搅拌场地要及时清理干净;
3.11工完场清并于下一道工序交接;
3.12验收前负责对楼内门窗框、玻璃、地面、踏步、扶手、搅拌大白工 作间、库房等做最后的清理工作;
3.13负责项目部安排的刮(刷)大白施工任务;
3.14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作;
3.15因变更返工的工程量,增减不超过5﹪的,增减不予签证;
3.16负责本工种所用的材料进出场装车、卸车、转移;
3.17拌和好的大白超过两天不准使用(最终根据项目部相关要求及技术交底要求);
3.18临时配合项目外部检查的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其它补充内容(项目部填写):
4. 承包方式:人工费清包 。
4.1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扬尘治理、包工完场清。
4.2乙方提供高标准、成建制的施工队伍,即由管理人员、普通工种及特殊工种人员组成,在保证现场施工管理正常运行条件下,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施工员,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放线员(其中质检员和安全员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其中专职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上岗证,相关证件必须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备案。
4.3凡属于合同内约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均需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对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或不能按甲方书面要求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约定的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预期收益,且承担按违约条款计算的违约金以及相关处罚的连带责任。
三、工期
5.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以下详细列出各栋号或节点起止施工日期)。
6.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7.由于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可以顺延,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进度计划,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抢工以减少损失,相应的措施费用不需乙方承担。
8.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除按违约条款计算违约金外,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乙方应主动采取积极措施追回损失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目标
9.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及规范、工程所在地颁发的工程质量的规定。
10.乙方的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应配合并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自检记录。
11.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重伤、死亡率为0,其它要求详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双方职责
12.甲方的职责
12.5首先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的作业条件。
12.5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以及开发单位所发的图纸变更联系单,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
12.1在乙方承包的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向乙方提供该部分工作的施工进度计划 1 份。
12.2每周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生产例会,对一周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12.3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
12.4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的问题。
12.6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7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疾病,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救,如代付抢救款的,则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8对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盗等行为,以及严重影响甲方声誉者,甲方有权辞退,并处以 2000~5000元/次的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9向乙方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及塔吊)及操作人员,周转工具和工具库房等资源。
12.10负责将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相应配电箱。
12.11提供标高控制线、轴线控制线,乙方予以配合。
12.12对乙方工程款使用及分配情况监督与检查。
12.1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2.1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3.乙方职责
13.1合同签定后,根据任务情况自行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在所承包工程开工前 2 天进场,向甲方报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参加施工前教育及交底(如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并办理有关手续。
13.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施工指挥与管理,并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
13.3参加每周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若无故缺席,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0~500 元/次的处罚金。
13.4 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并填写务工人员登记表,协助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严禁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当地派出所需要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3.5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达到约定标准,若经现场监理或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本工种工作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处理,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损失以及合同约定的处罚金。
13.6 工程用材料计划,乙方在需使用前 3 天向甲方报送需用计划,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7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所有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3.8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应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13.9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凡遇农忙和节假日,乙方事先必须制定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若因人员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3.10每月 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经审核后作为支付工程劳务款的依据;同时申报内部资金分配计划,并提供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的工资单。乙方应按时发放工人应得工资,不得挪用、拖欠、拒发工人工资,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劳务款。
13.11施工现场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资料员或技术员的要求配合完成取样工作。
13.12乙方负责施工用各级配电箱以下的电闸箱、电线、电缆、灯具等的保管并按时返还仓库;乙方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3.13乙方应积极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委托或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拆除工作,不得因上述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造成施工的中断,或拒绝施工。
13.14 不得将本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所有指令(如工作联系单、处罚通知单等),如乙方无原因拒绝则每次罚款 元/次。
六、材料考核
14. 工程用主要材料按预算定额分析的用量作为考核用量,使用量超过考核用量的部分全额扣款,节约部分给予乙方 50% 比例的奖励。
15. 工程用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时,若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必须参加并共同签收。
16.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七、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7. 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含身份证复印件,且过程中根据新增人员及时更新),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务人员个人工资卡,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胸卡即出入证(视工地情况而定)。( 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有经过甲方要求的体检或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对于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存在问题的劳务人员严禁进场施工。)
18. 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
19. 施工现场要求达到 文明工地。
20. 乙方人员的交通、饮食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符合相关要求。临时设施用房及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21. 施工现场内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如发生一次,扣罚人民币 2000~5000 元,所有医药费由责任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2.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八、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
23. 结算依据: 。
24.包清工单价:
24.1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按完成施工图纸、及本合同约定事项内容计算劳务费用。甲方按月或按节点对乙方进行考核。
25.上述单价除包含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外,包括但不限于:
25.1 乙方的管理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25.2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费等。
25.3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不设置垂直运输机械或现场设置的垂直运输机械有可能覆盖不到的区域和甲方按总体进度安排拆除垂直运输机械后,乙方又需垂直运输时的人工增加费以及施工机械连续出现故障时的人员窝工费用。
25.4甲方库存旧品(如旧模板、旧木方等)的利用有可能增加的人工费用。
25.5停水、停电、设计图纸和变更、施工用材料和周转材料连续影响的人员窝工费用。
25.6不在施工图中但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必须施工的工作内容产生的人工费。
25.7建筑物超高费、人工降效费。
25.8乙方施工区域内专人清洁卫生等人工费用;
25.9工程施工所用机械的就位、调试、维修保养、拆除、装卸等费用。
26. 如部分项目在乙方承包范围内而乙方宣称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或故意甩项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他人完成,该部分费用及增加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7.结算程序
27.1乙方在全部施工项目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合同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正常进入结算程序;
27.2乙方结算书经甲方项目部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必须经项目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27.3所有签证单必须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才有效。
九、付款方式
28.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29.未经甲方审查的结算书不能作为最终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十、争议
30.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合同法》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32.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32.1 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及时)。
32.2 非甲方原因乙方善自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32.3 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32.4 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32.5 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32.6 未严格遵守合同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32.7 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32.8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违约责任
33.当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3.1 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施工计划完成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节点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如在总工期上赶回则结算时返还。
33.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违约罚金。
33.3 由乙方负责的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3.4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自定的相关文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十三、其他
34 劳务管理费为合同总额的0.4%,其中甲方(投资人)和乙方(劳务承包人)各自承担合同总额0.2%,此费用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直接转入劳务公司专门账户,以作为劳务部门管理费用。
3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6.双方约定本项目施工完毕且双方工程劳务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签字): 劳务承包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