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XXXXXXX传媒广告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作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的DM传媒广告上发布直投报纸广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发行范围、方式:本DM直投报在托克托县区域内发布;直投方式在XXXXXXX区域内(县区主干道临街、小区等场所)。
三、时间、板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广告收费:
广告费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五、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了保证广告效果借助亿商传媒广告信息平台为宣传销售本店的产品和开发潜在的市场。并且接受甲方给乙方下达的产品销售任务 同时甲方在广告费以外为乙方在总任务款中提 %提成。
2、乙方若没完成甲方的任务经双方协商继续完成。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资料来源合法,如广告内容取自第三方作品,则其应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资料虚假导致纠纷,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发布行为,在乙方发布时,可到现场对播放效果进行查看,对乙方的发布效果进行监控。
5、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之期限、费用及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
7、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8、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发布、以及发布广告应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一年内为甲方更换三次广告内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完成任务甲方还不付给乙方广告费,甲方则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额5%向乙方交付滞纳金;如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广告发布,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各自原因随意终止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则乙方应按广告未发布时间向甲方返还发布费用。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受损一切损失。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公司资料如有变更,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公司代表等,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加条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