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印刷设计服务部
光盘加工合同
甲方(定作方): 签订地点:
乙方(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复制光盘制品,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及数量:
节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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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盘内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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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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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量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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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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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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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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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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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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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盘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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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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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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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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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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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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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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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供物品:甲方应提供含上述节目内容的光盘加工所需的齐全、完整、有效文件资料,节目源及盘面印刷菲林及其电脑打印的印刷样稿提供给乙方加工光盘。三、 质量要求与标准:按甲方所提供CD-R的信息内容、印刷面样稿为标准;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四、 知识产权:1、 甲方必须出具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及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文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版权协议及音著协会的证明。若甲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乙方可随时停止加工制作,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产出产品加工费及造成损失的赔偿。2、 乙方保证不会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私自制作、出售甲方委托加工之产品,否则,乙方需要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失。五、 验收标准及期限:以本合同第三条的质量要求与标准为验收标准;如发现属于乙方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应于收货日起三十天内必须向乙方提出,并附送退货清单,经核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给予退换,否则,乙方不予承担责任。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1、 包装:每壹佰张缩成壹筒,每拾筒装成壹箱(100张/筒*10筒/箱)2、 运输及运费:货物由乙方快递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市内)3、 交(提)货时间:文件确定后7天,若因为母版、菲林或节目信息异常等不可抗力因素,则交货期顺延。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签定合同时,甲方先付乙方30%的定金(计:RMB: 元 大写: ),余款货到付款(计:RMB: 元 大写: )。
八、 违约责任:a)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支付所拖欠款项以日千分之三计的违约金;甲方延迟收货(提货),尚须按存货价值日千分之一计支付仓管费。b) 如果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促、告知后仍不能合理期限履行合同、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加工费(或货物)及违约金。合同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传真、电报作为本合同补充附件,协商不成则由加工复制地法院管辖。九、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即生效(传真件同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或解约失效。
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