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选调招商服务专员20名
公开选聘
产业发展专员10名和城市建设专员10名
关于选调(聘)的有关要求
随人社君往下看~
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先锋”专项面向市内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调对象
1.深圳市内宝安区外各级事业单位现任八级管理岗及以下或现任八级专业技术岗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深圳市内宝安区外各级党政机关(不含驻深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以下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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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满足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人员现任职务级别对应确定。现任职务级别高于选调职位最高级别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级别承诺书;
5.其他要求: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且试用期转正的在编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首次进入我市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且试用期转正的在编人员;
(2)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的参公人员。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名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址
:http://2022baoanxdxp.htirc.cn,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的有关信息将在考察阶段核验原件。
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755-29998580、29999784;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755-8325515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任现职务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考核表(报名阶段暂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年度考核结果说明);
(3)自愿放弃原职务级别承诺书(现任职务级别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务级别的报考人员提供) ;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5)报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选调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期间,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组织专家组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匹配筛选,按照选调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上面谈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线上面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不足选调岗位5倍的,按实际考生人数开展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面谈并结合考生对培养单位的选择意向、个人专业特点及人岗适配性等指标进行预评打分。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从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参与面谈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入围面试。区组织人事部门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未入围考生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开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拟聘名额排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区组织人事部门结合街道需求、考生专业特点及个人意愿统筹分配接收街道,由接收街道安排拟聘人员体检及进行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
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先锋”专项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选聘对象所对应报考的专业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且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报考。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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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审查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2.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7年7月15日(公告发布当日)之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名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址
:http://2022baoanxdxp.htirc.cn,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的有关信息将在考察阶段核验原件。
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755-29998580、29999784;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755-8325515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
(3)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选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期间,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组织专家组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匹配筛选,按照选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上面谈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线上面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不足选聘岗位5倍的,按实际考生人数开展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面谈并结合考生对培养单位的选择意向、个人专业特点及人岗适配性等指标进行预评打分。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从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参与面谈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入围面试。区组织人事部门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未入围考生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开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拟聘名额排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区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培养单位需求、考生专业特点及个人意愿统筹分配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安排拟聘人员体检及进行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