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正本)
我单位员工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时间 年 月 日,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
解除劳动关系,已于 年 月 日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
(印章)
年 月 日
文书使用指引
一、文书适用的范围:
本文书适用于所有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含非全日制)的派遣员工,因与我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向该派遣员工出具的文书。
二、填写时应注意的事项:
1、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本文书;
2、本文书为一式三联制,使用时,正本、副本及签收回执单之间应加盖骑缝盖。正本由我司加盖公章后向员工本人出具,并由员工本人保留;副本及签收回执单为我司所保留,无需盖章。送达时,如无法现场送达,可使用快递形式向员工出具,但应保留快递回执单作为送达回执以备查阅;
3、本文书中的红色字体部分为可选内容,如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系终止,则以斜杆划除“解除”字样;如劳动关系系解除,则划除“终止”字样;
4、本文书中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及合同期限等信息,应与该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信息相一致;解除或者终止的时间应与工资发放截止时间相一致;
5、本文书的落款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的甲方主体名称相一致
6、本文书作为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书面依据,向员工出具后,应将副本及签收回执单(含快递送达回执),交由客户服务部管理支持处档案管理组作为员工档案保存;;
7、使用本文书时,请将本《文书使用指引》删除。